加强通用资产配置预算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预算管理相关
事项的通知》(鲁财资(2020)便字5号)要求,为严格控制新增资产,统筹
资产存量增量,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经学校研究,加强对
通用办公资产的管理,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凡超出配置标准上限标准(不含
上限)的资产不予办理相关入账手续。同时转发《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
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鲁财资〔2019〕39号)给你们,请按照配置标准,详
细区分本单位行政办公设备使用人、使用性质,于2020年9月28日中午12点前
将行政设备资产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
bc3638@163.com。
联系人:李季笑 电话:86522095
附: 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pdf
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