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艺术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要求,结合2023年资产清查实际情况,拟定于近期开展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条件:
1.已达到或者超过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
2.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
3.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资产;
4.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资产。
二、报废处置程序
1.清点实物,集中存放
各相关单位对拟报废资产进行清查并集中存放,以备核查、评估。
2.部门申请
各相关单位资产管理员通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就拟报废处置资产进行填报,资产管理处审核确认后,各相关单位在资产管理系统内进行线上申请并打印《山东艺术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单价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大型仪器设备处置还须提交《山东艺术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处置论证报告》。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资产管理处。
3.现场审核鉴定
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部门)提交的《山东艺术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等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和鉴定。
4.资产管理处汇总申报、审核和鉴定资料,报分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
5.资产管理处在校园网公示学校批准的固定资产处置信息。
6.资产管理处组织资产评估。
7.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处置手续和实物处置,资产处置收入全额上缴省级国库。
8.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处置的固定资产,通过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提交并打印《山东艺术学院固定资产处置账目核销审批表》一式三份,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提交财务处进行账目核销。
三、报废处置申报时间
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5月17日15:00前提交固定资产处置申请书面报告,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导出《山东艺术学院拟处置资产明细表》纸质版(只保存,不要点击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ysxyzcglc@163.com。
四、报废处置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报废处置工作,按要求完成好申报工作,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3.资产保管人应妥善保管拟报废处置资产,保证报废资产的完整,直至完成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4.未尽事宜联系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李传伟 15615779280
朱雅馨 15376171979
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12日
上一条:关于收缴房款收据、网签合同及支付 凭证等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教学行政用房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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