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学校资产管理,现对南山仓库前空地部分长期闲置物品进行照片公告,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核对,确认是否为本单位固定资产。
如认定为本单位固定资产,请联系资产处及时认领。认领后,如计划继续使用,请自行安排搬运;如资产无维修和使用价值,请按规定提交资产处置申请。
截止至12月20日未认领的,资产管理处将统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认领请联系:朱雅馨,86522371。













资产管理处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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