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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资产清查的通知

为全面摸清学校资产情况、健全管理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根据上级要求,现将2026年度资产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日和范围

1.本次资产清查以2026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清查范围包括:学校各单位占有和使用的设施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家具和用具、特种动植物等各类固定资产。

2.为摸清学校房产使用情况,为下一步房产管理软件的升级提供数据支撑基础,一并开展房产清查,核对房产数据。

3.开展艺术收藏品清查,包括收藏的师生作品、受捐赠收藏品、年代久远具有收藏价值的物品(如戏服、乐器、古籍等),初步建立艺术品台账,做到账目清晰、妥善保管,切实守护好学校的文化家底。

二、方式与时间

1.清查方式以单位自查为主,可结合企业微信客户端扫描资产二维码的形式进行清查。学校将分期、分批抽查复核。

2.资产管理处将《2026年房产信息表》单独发送给各单位进行比对核实。

3.清查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至12月15日。

三、清查重点

(一)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

资产账、使用人、存放地点相符情况。

(二)盘亏盘盈情况

“账上有记录却没有找到实物”为盘亏资产;“未曾入账或超过账面数量”的为盘盈资产。

(三)闲置情况。6个月内没有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借出资产情况。借出的资产设备,需及时收回完成资产清查。确有工作需要,再行办理相关借用手续。如需长期借用,视情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五)房产使用情况。比对核实《房产数据明细表》信息。

(六)艺术收藏品。对具有收藏价值的艺术品进行逐件登记、准确描述、留档留证,初步建立艺术收藏品台账。

四、清查材料

(一)工作报告

完成清查后,及时撰写清查报告(模板见附件)。

(二)清查表格

据实填写《清查盘点汇总表》《固定资产盘盈、盘亏、闲置表》《艺术收藏品台账》,核对并反馈《房产数据明细表》。

五、工作流程

(一)自查阶段(11月5日至11月30日)

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数据为依据,按使用单位、使用人和存放地点现场核对盘点,采用“以账查物、以物查账”形式,对系统内固定资产逐一清查、盘点、核实;完成房产信息核对并反馈;完成艺术收藏品清点,形成《艺术收藏品台账》。

1.资产信息情况

检查资产条码粘贴情况(一物一码,如有需要及时打印补贴),对比核准资产实物信息(如铭牌、购置信息)与登记信息一致性,检查使用人、存放地点等变动后的信息更新,若存在差异的则在资产管理系统中修改相关信息。

2.资产盘盈、盘亏、闲置情况

若发现有资产盘盈、盘亏、闲置的,分别填写盘盈、盘亏、闲置资产相关表格;查明盘亏原因,并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将相关情况写入资产清查报告中;符合固定资产认定条件的盘盈资产,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入库;闲置的资产,由资产管理处推进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已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使用的,尽快在系统内提交资产处置申请。

(二)形成报告(12月1日至12月15日)

概述资产基本情况、使用成效,分析资产异常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闲置、账实不符、盘亏、开放共享等,深度剖析其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12月15日前,各项清查材料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资产清查报告、各项清查表格电子版打包,以“2026年XX单位资产清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sygdzck@163.com。

(三)抽查复核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清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要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不重不漏、不留死角”,做到账账、账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附件1XX单位(部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docx 

附件2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汇总表(房产除外).xlsx

附件3固定资产盘盈、盘亏、闲置资产表格.xls

附件4手机企业微信客户端资产清查操作说明.doc

附件5艺术收藏品台账.xlsx




资产管理处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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