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科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关于土地、房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健全和完善学校房产管理的制度和运行机制,提升学校土地、房产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负责拟定房产管理规定,制定实施专用房管理使用绩效考核办法;

三、按照“分类管理、定额配置、动态调整、有偿使用”原则,对学校公用房进行宏观管理。加强统筹调度,提高使用效益;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教学用房、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调整分配、回收、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公用房的管理、资料存档等工作,参与利用规划的论证工作;

六、负责定期进行学校公用房、教职工住宅、平房等全部房产数据的清查、核实、整理、统计、建档等工作;

七、负责管理房产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房产数据并定期进行备份;

八、负责学校教职工住宅房产证办理工作,核查办证信息,解决好住宅权属争议、法律继承等历史遗留问题。

九、负责教职工住宅产权变更和物业费转缴工作,教职工入职和离职的房产确认工作,出具房产相关证明工作等;

十、负责提供房产数据资料,完成各类数据填报工作;

十一、负责对资产管理员进行房产清查、房产管理系统操作等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十二、会同人事处,做好教职工无房住补申请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等工作;

十三、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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